半岛·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智艺考资讯 看看你的文化分能上哪所院校?
半岛·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智艺考资讯 看看你的文化分能上哪所院校?临近高考,艺考生们或多或少有点焦虑,有些同学还在纠结没有拿到校考合格证,但是小编告诉你不用担心,用统考成绩一样能上好学校,已为同学整理好了55所承认统考(联考)的院校,均为211、985、艺术名校,供大家参考~
临近高考,艺考生们或多或少有点焦虑,有些同学还在纠结没有拿到校考合格证,但是小编告诉你不用担心,用统考成绩一样能上好学校,已为同学整理好了55所承认统考(联考)的院校,均为211、985、艺术名校,供大家参考~
动画(北京、江苏、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山西、河北、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
视觉传达设计(北京、江苏、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山西、河北、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
数字媒体艺术(北京、江苏、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山西、河北、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
戏剧影视文学(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
艺术管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
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漫画、新媒体艺术、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漫画、新媒体艺术、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对文化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高考总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类别统考涉及的专业,对文化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专业:绘画、雕塑、美术学(含师范和视觉艺术策划)、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摄影、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戏曲舞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演艺策划、电影制片、戏曲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我校对各省级招办投档进我校、且符合我校“招生对象及条件”要求的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 我校按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计算进档考生的合成分:合成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50%+(高考文化满分÷美术类专业统考满分)×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50%。(各省级招办如对合成总分有统一折算办法的,则按其合成分排序录取,不再另行计算合成分。)
2. 对文化和专业成绩达线的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同一批次下我校统考专业和校考专业之间不得兼报。若未按规定填报(有兼报情况出现时),有效志愿为第一志愿以及与第一志愿相同类(统考或校考)的专业志愿,其他志愿为无效志愿。
四川省外: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电影学、艺术管理专业认可省级统考合格成绩
(1)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电影学、艺术管理、影视技术、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认可省级统考合格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四川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分文、理科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其余专业认可省级统考合格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四川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认可省级统考合格成绩的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电影学、艺术管理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志愿优先原则(对分文、理科投档省份:按分文、理科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不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山东省内:表演(联考)、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美育艺术)、舞蹈学、美术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艺术管理、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摄影、文物保护与修复、视觉传达设计(文化创意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化妆美容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山东省外: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山东、河南、安徽、广东、北京、河北、黑龙江、吉林、天津、江苏、江西、山西、陕西、福建、甘肃、湖北、湖南、云南、浙江、重庆、四川
数字媒体艺术:山东、河南、安徽、广东、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江苏、江西、山西、陕西、福建、甘肃、贵州、重庆、四川
广播电视编导:山东、安徽、广东、黑龙江、江西、福建、甘肃、贵州、湖北、湖南、云南、浙江、四川
戏剧影视导演:山东、广东、黑龙江、江苏、江西、陕西、福建、甘肃、贵州、湖北、湖南、浙江、四川
音乐表演: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云南、甘肃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拟面向浙江、安徽、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云南、重庆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专业拟面向浙江、安徽、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云南、重庆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拟面向浙江、安徽、甘肃、贵州、河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山东、山西、上海、四川、天津、重庆
摄影专业拟面向浙江、安徽、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内蒙古、山东、山西、上海、四川、天津、云南、重庆
动画/动画(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拟面向浙江、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宁夏、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新疆、重庆
音乐表演(声乐)专业拟面向浙江、安徽、福建、河北、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苏、江西、辽宁、山东、山西、四川
音乐表演的琵琶、扬琴、二胡、古筝、竹笛、小提琴、大提琴等器种专业承认拟招生省份相应省统考成绩
舞蹈编导专业拟面向浙江、安徽、广东、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吉林、江西、辽宁、山西、四川、重庆
艺术与科技专业拟面向浙江、安徽、甘肃、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苏、江西、辽宁、山西、上海
1 、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通过该省份相关专业统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者,按照各省份考试院(招生办)的规定填报志愿,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4:6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外语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4:6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音艺术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5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摄影、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高考相关单科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专业只招收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表演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6:4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只招收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动画、动画(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2个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5:5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外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5:5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外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只招收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6:4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以上各专业(方向),按各自录取原则排序后,排序成绩仍并列的将按高考相关单科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单科的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对于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以及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以各省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线为准。
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不一致的省份,一本线以该省给定的参考分数线为准;未给定参考分数线的省份,参考分数线=(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综合分=专业分×40%+文化折算分×60%。
动画、动画(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2个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综合分=专业分×50%+文化折算分×50%。实行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的省份,按各省份考试院(招生办)相关规定执行。
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综合分=专业分×60%+文化折算分×40%。音乐表演(器乐)招生器种为钢琴、琵琶、扬琴、二胡、古筝、竹笛、小提琴、大提琴。实行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的省份,按各省份考试院(招生办)相关规定执行。
5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份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6 、对于投档考生,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安排专业录取,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专业志愿顺序以高考志愿填报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录取排序相同)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在考生专业合格成绩对应相符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含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排序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7 我校2022年实行全国计划招生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录音艺术专业(方向),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由学校自主划定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2022年实行全国计划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高考总成绩为实考分,不含政策加分。其他分省计划专业认可各省考试院(招生办)对考生的加分政策,但加分分值最高为20分,根据考生加分后的成绩,按照专业录取原则,综合考查德智体美劳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公共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
本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
专科: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学前音乐指导)、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书画艺术、工艺美术品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雕刻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舞蹈表演、戏剧影视表演、影视动画
对我校设立专业加试的省份专业,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各省统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只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报考。其他考生只限省级统(联)考专业合格者报考。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如下:
1.音乐表演(乐器演奏招考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招考方向)、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招考方向)、流行音乐、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舞蹈表演、绘画、中国画、雕塑、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2.除绘画、中国画、雕塑、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以外的美术类专业按照综合分1(综合分1=文化分*40%+专业分*6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分1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3.音乐学、舞蹈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综合分2(综合分2=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分2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4.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不予考虑;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的所有考生按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取得省艺术类联(统)考专业合格证及各省属艺术院校相关专业考试合格证后,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考试规定分数线后,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按专业课成绩排名。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不予考虑;当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考生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并列,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江苏和外省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工艺美术(与苏工联合培养4+0项目) :江苏
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学(音乐管理)、音乐学(音乐心理与治疗)、音乐学(钢琴调律):湖北承认统考成绩
音乐学(师范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师范类)、美术学(史论)、绘画、中国画、雕塑、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管理:云南、四川、贵州、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广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吉林、辽宁、江苏、浙江、广东
艺术与科技、产品设计: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3.录取时不区分文理科类、历史物理科目组等类别,根据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对于文理科类、历史物理科目组等类别分别投档的省(市),录取时分别按照相应类别的分省计划录取。
对于我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份,按照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①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使用各省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作为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或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不一致的省份,一本线以该省给定的参考分数线为准;未给定参考分数线的省份,参考分数线=(一本线÷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
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美术设计、舞台服装与化装设计、舞台灯光设计)(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师范):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
专业:书法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学、表演(影视表演)、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表演(国标舞)、美术学、公共艺术、摄影、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学、音乐表演(合唱、民族、美声唱法)、音乐表演(器乐)、音乐表演(流行演唱)、舞蹈表演(中国舞、流行舞、现代舞)、音乐学(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音乐学、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录取方式:按专业成绩(文理科统一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专业:环境设计(天津、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河北)、美术学(河北)、绘画(河北、四川、陕西)、中国画(河北)、漫画(河北)、新媒体艺术(河北、四川、陕西)、环境设计(河北)、视觉传达设计(河北、安徽、青海)、产品设计(河北)、公共艺术(河北、四川)、工艺美术(河北、甘肃)、戏剧影视导演(河北)、录音艺术(河北)
(1)绘画专业:按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统考占50%,文化课占50%)由高至低录取。计算公式为:绘画加权成绩=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0.5×(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2)设计学类专业:按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统考占40%,文化课占60%)由高至低录取。计算公式为:设计学类加权成绩=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0.6×(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环境设计: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学: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且被投档的考生,按照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方式:在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外语单科成绩合格(原则上为70分)的情况下,艺术类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内蒙古),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绘画、设计学类:文化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强基计划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且不低于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以专业省统考成绩排序,按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其投档规则,对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按所在省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对符合我校报考条件且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的考生,按照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生专业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考生所在省(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根据分省计划及招考方向,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涉及专业:绘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音乐表演、音乐学(音教)、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绘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音乐表演: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科类和招生计划(如招生计划细分到小项,则分别按小项计划),依据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科类和招生计划(如招生计划细分到小项,则分别按小项计划),依据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音教):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7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满分)+30×(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
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半岛·体育官网,我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
录取方式: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综合分统一排序,不设专业级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在省考试院有明确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并严格要求执行时,执行生源省份规定;除此以外省份(包括考生所在省考试院有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但允许高校采用本校计算公式计算的),均按如下公式计算:综合分=(省统考专业分/省统考专业满分*500+文化课总分/文化课满分*50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录取方式: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我校则根据在各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方式: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其投档排序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涉及专业:艺术设计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三个方向)、音乐舞蹈类(含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表演专业)
艺术设计类: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我校艺术设计类按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舞蹈类: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我校音乐舞蹈类按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涉及专业:音乐学(研究、分析与创作)、音乐表演、舞蹈学(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
录取方式: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我校安排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分省分专业(招考方向)计划,按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方式:生源省份明确要求按其规定规则进行投档的省份,按其规定进行投档和录取;允许高校自设投档规则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值)×70+(高考成绩/高考满分值)×30
美术类和设计学类: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1)在普通类专业批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普通类专业批次招生,对考生无艺术专业考核要求,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考生,并执行该批次录取规则,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①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对符合招生所在地区投档条件,且符合我校录取规则中文化课成绩要求(详见下表中“录取规则”)的考生,按所招生所在地政策录取。
②非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志愿清”原则录取,不设分数级差,按照进档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涉及专业:美术学类(绘画、美术学)、设计学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中国舞)
音乐舞蹈表演类:按专业成绩排序,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进入我校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专业成绩*100%计算综合成绩排序,分艺术文、艺术理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中国画、绘画(油画)、绘画(版画)、雕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美术史论):上海美术学(美术史论):江苏、浙江、安徽、山东
(1)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投档的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浙江、安徽、上海、山东、河北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江苏
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学:北京、河北、江苏、浙江、上海、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
播音与主持艺术:按高考文化分与统考专业分相加的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舞蹈学(师范):根据舞蹈学专业成绩(统考)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涉及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类、书法学、音乐表演(含声乐和器乐)、音乐学、舞蹈学(含艺术舞蹈和国标舞)、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含声乐和器乐)
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类、书法学、音乐学: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5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50%音乐表演:按省统考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一)区内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综合分成绩按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占30%、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
录取公式: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明确规定设计学(美术类)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设计学(美术类)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报考我校志愿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设计学(美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考试成绩相加,以总成绩为依据,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